115年度8至12月學生參加國內競賽訓練補助審查結果
有關115年度8至12月學生參加國內競賽訓練補助審查會議【廚藝學院、五專餐飲廚藝科、烘焙管理系、西餐廚藝系、餐飲管理系】獲國內競賽訓練補助費用


審議結果如下:
- 廚藝學院依參賽選手共補助8位(1.簡培恩、2.黃中、3.黃安捷、4.侯威廷、5.許宸緯、6.浦佳揚、7.徐子芹、8.揚紫喬)每人補助經費為5,000元,共計40,000元;若以上選手有退賽之情形則依人數退還補助經費,且不得更換選手。
- 五專餐飲廚藝科依參賽選手共補助22位(1.陳昱愷、2.王聖宇、3.許宇廷、4.林庭溱、5.蕭宣慧、6.陳柔穎、7.林芸如、8.王筱樊、9.周品芯、10.楊承諺、11.蔡語恩、12.陳采昀、13.易韋珊、14.陳芊妤、15.周羽萱、16.蔡承霏、17.蔡秉叡、18.黃詩涵、19.鄭員蓉、20.白羽捷、21.黃子軒22.陳佳妤)每人補助經費為5,000元,共計110,000元;若以上選手有退賽之情形則依人數退還補助經費,且不得更換選手。
- 烘焙管理系依參賽選手共補助2位(1.劉欣恩、2.蔡伊宥)每人補助經費為5,000元,共計10,000元;若以上選手有退賽之情形則依人數退還補助經費,且不得更換選手。
- 西餐廚藝系依參賽選手共補助6位(1.蔣先毅、2.黄梓豪、3.劉家豪、4.施靖瑄、5.戴埜宇、6.涂繼凡)每人補助經費為5,000元,共計30,000元;若以上選手有退賽之情形則依人數退還補助經費,且不得更換選手。
- 餐飲管理系依參賽選手共補助4位(1.邱定豊、2.李翊安、3.張雅云、4.羅韋承) 每人補助經費為5,000元,共計20,000元;若以上選手有退賽之情形則依人數退還補助經費,且不得更換選手。
核銷注意事項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※每1競賽僅補助1位指導老師。
※國內核銷經費項目請先以「報名費」、「交通費」、「住宿費(高雄以外之地區)」、「保險費」、「運費」先進行核銷,「材料費」為後接續核銷,檢據覈實報支。
※請於競賽結束後2-3週內檢附相關發票收據及附件送予至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–鈺婷(分機12607),辦理核銷事宜。
◆附件一_「國內競賽補助成果報告書」紙本+電子檔。
(1.)競賽結束後2-3週內附上紙本及MAIL給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-鈺婷、技能檢定與認證組-玉華。
◆附件二_「國內外競賽補助材料費(系科)學生培訓練習成果照片說明」紙本+電子檔。
(1.)競賽結束後2-3週內附上紙本及MAIL給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-鈺婷、技能檢定與認證組-玉華。
(2.)請提供至少六張以上發票或收據內的材料使用照片(照片需與核銷經費項目相符並備註說明);不足之處,請逕自延伸。
◆附件三_「相關發票收據」紙本。
(1.)如未透過學校物流系統採購,由自行購買(代墊)(如:全聯、旺來昌等)之發票收據明細,需請參賽學生代表於發票(或明細)上簽名。
(2.)餐費無法核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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